为贯彻实施《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提升商标从业人员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促进商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商标协会人才与教育专业委员会将开展2025年商标人才库入库申报(第二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2025年9月1日10:00至2025年10月11日18:00
本次入库申报采取提名推荐制,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经现工作单位依照《商标人才库入库申报操作说明》(附件1)中规定的方式审核确认并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被提名人。被提名人的申报材料经复核通过后可推荐入库。
商标代理人才库本次入库可提名的等级为二级、一级、高级二级、高级一级、特级。凡符合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附件2)第7章中相应要求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均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提名资格。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人才库本次入库可提名的等级为一级、高级二级、高级一级、特级。凡符合商标人才库《企业商标品牌管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附件3)第7章中相应要求的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从业人员均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提名资格。(一)相关单位需前往中知英才网(www.cip.org.cn)申请注册机构账号,机构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可通过机构账号相关功能对被提名人提交的信息或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二)被提名人应在2025年9月1日10:00至2025年10月11日18:00期间登录中知英才网(www.cip.org.cn),进入入库申报系统,并根据网站提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当提交符合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附件2)或商标人才库《企业商标品牌管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附件3)相应等级中要求的真实材料或信息,具体如下(以下不区分各类别各等级具体提交要求):(三)商标人才库接收相关材料后,对通过机构审核及形式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被提名人进行复核。(四)被提名人通过复核后可推荐入库,并向社会公示。(五)经公示无异议成立后,正式录入商标人才库并公布评价等级。(一)有关人员的等级评价工作依照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与商标人才库《企业商标品牌管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执行。2.一级:原则上以扣除技能测验部分后,综合评分达到剩余部分总分的60%为通过;3.高级二级:原则上以综合评分达到总分的50%为通过;4.高级一级:原则上以综合评分达到总分的65%为通过;(四)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人才库各级别复核通过条件如下:1.一级:原则上以综合评分达到总分的60%为通过;2.高级二级:原则上以综合评分达到总分的50%为通过;3.高级一级:原则上以综合评分达到总分的65%为通过;(一)被提名人可同时申报商标代理人才库与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人才库(特级除外)。(二)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的成员可以申报商标代理人才库,未完成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的成员仅能申报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人才库。(三)申报系统依据申报截止时间准时关闭,申报系统关闭后无法保存信息或提交申报,请及时进行相关操作。(四)请仔细核对要提交的申报信息,确保已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或信息有误的将在相应审查环节被退回。(五)因入库申报涉及提交及审核等多个环节,为保障申报材料顺利提交并通过审核,并避免因时间缘故导致错失评价及入库机会,请尽早进行信息填写和申报操作,并合理规划填写与提交时间。
联系电话:010-68571218
联系邮箱:service@cip.org.cn
微信客服:若您想了解更多详情,请添加并联系官方客服微信。
2.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3.商标人才库《企业商标品牌管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修订版)》
中华商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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